- Law Case -
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」。 每個人都有可能在生活中犯錯誤,這是人性的一部分。於刑事法律規範中,對於犯錯的人,法院
本文依照2024年5月24日有效的法令撰寫。 一、案例事實:李賀和賈霸於2018年結婚,婚後李賀買了一棟房子,
人在家中坐,傳票天上來。萬一收到刑事傳票,究竟之後要如何處理,什麼時候可以提出證據,什麼時候才可以表示意見,其
在律師的執業生涯中,其實有時候覺得最可惜的案件是處理家人爭奪財產的案件,覺得可惜的點並不是家族的感情破裂,畢竟
一、基本事實:發生車禍 受傷 事件時,受害者可於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內,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、第2項、第19
一、基本事實:日常使用的銀行帳戶突然被變成 警示帳戶 ,帳戶都遭凍結。又突然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被通知出庭,傳票上